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债权债务> 债权人会议怎么行使职权

债权人会议怎么行使职权

更新时间: 2022-03-11 09:16:5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债权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曹冲律师
主办律师
曹冲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159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