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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56: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主要是,标的物不同,房屋预售合同的标的物,即房屋,可能还未竣工完成或开发商还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是一种提前销售;而购房合同针对的一般是已完工并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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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婷律师
主办律师
黄婷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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