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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收购及其豁免

更新时间: 2021-10-29 15:57:5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要约收购是收购方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要约收购的豁免是收购方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七十六条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六条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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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主办律师
王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综合、知识产权、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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