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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成立

更新时间: 2021-09-09 15:20: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部分实际履行,属于合同主要义务,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一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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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企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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