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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要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9-03 15:27:4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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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华平律师
合伙人律师
罗华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损害赔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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