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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构成的

更新时间: 2021-07-14 16:38:4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3、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印章而仍决意抢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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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裕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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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裕文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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