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无效合同的处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1、返还财产原则;
2、折价补偿原则;
3、赔偿损失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无效合同处理需遵循法律原则是禁止恶意抗辩原则、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等。合同不成立与无效区别在于两者的含义不同、强调的内容不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等。
无效合同的处理应参照的法律原则是无后果的不做处理、返还财产以及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原则,其中返还财产还要求是有过错的一方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具体有:区分善意、恶意的原则;区分过错方与非过错方的原则;禁止恶意抗辩的原则;不使过错方受益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以及公平、合理地分配责任的原则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为:1、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包括了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等等。
合同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1、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2、合同主体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被违背公序良俗
热门知识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