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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6-10 16:47:4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该撤回承诺的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受要约人可以和要约人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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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来超律师
主办律师
刘来超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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