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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能免除保证义务吗

更新时间: 2021-06-04 17:20:4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不能避免保证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了保证人免除保证义务的情形: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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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贵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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