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债权债务>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如何认定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21-06-04 17:21:0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另外,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贵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440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