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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不公证的,如果是当事人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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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需要经过公证,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商定。经过公证后的合同丢失的处理办法是向原公证机关申请补办公证书副本
赠与合同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除法律有规定的必须要进行公证的之外,一般赠与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赠与人与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要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
没有公证过的赠与协议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公证不是赠与协议的必备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赠与合同依法办理公证的,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
依法签订的赠与合同不公证的,一般情况下依然有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经过公证的
依法签订的赠与合同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公证不是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依法签订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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