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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不都是无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利息的,属于有偿单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利息,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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