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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没有发生变更合同有关条款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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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内容应当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变更后的合同由当事人各执一份。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效,但是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
核心内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无效?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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