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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4-25 18:17: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关于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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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涛律师
主任律师
李文涛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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