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债权债务> 企业改造后,原企业债务由谁承担

企业改造后,原企业债务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 2021-04-27 19:13: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根据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杨偈律师
杨偈律师

云南-昆明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537
已帮助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