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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的无效合同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4-27 19:17:1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的,合同无效;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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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荣律师
主任律师
陈树荣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征地拆迁、涉外纠纷、知识产权、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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