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量刑处罚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对执行裁定失职罪应这样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
对于犯执行判决失职罪的人的量刑为: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量刑规定为,行为人执行判决失职,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一般执行判决失职罪的量刑: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当处
犯了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处罚:如果属于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形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属于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