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刑事辩护>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4-07 17:51:1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

1、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本罪客体要件为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要件为违反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秩序。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春律师
主办律师
张春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19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