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刑事辩护>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 2021-03-31 18:25:5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史晓东律师
高级合伙人
史晓东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互联网纠纷

151
已帮助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