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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3-05 17:04:3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有:

1.支付费用的职责,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职责,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九百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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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烨律师
主办律师
吴烨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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