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 2021-02-26 16:57:5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

1、合同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追认的,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2、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则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薛晓波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薛晓波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刑事案件、互联网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涉外纠纷

16216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