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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撤销权行使时间有多长

更新时间: 2021-02-24 11:23:0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法》并未规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仅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特定行为,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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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素娜律师
主任律师
明素娜律师

广东-东莞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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