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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1-31 21:51:4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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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律师
主办律师
张春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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