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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认缴期限

更新时间: 2021-01-26 17:56:1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对于股东出资的认缴期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认缴出资,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除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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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国夫律师
合伙人律师
封国夫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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