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涉外离婚抚养权管辖具体有哪些规定

涉外离婚抚养权管辖具体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1-25 15:22: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抚养权管辖具体规定有:

1、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离婚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冯育红律师
主任律师
冯育红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161
已帮助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