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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销权怎样行使的

更新时间: 2021-01-31 17:17:2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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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国华律师
合伙人律师
樊国华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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