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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一年召开几次

更新时间: 2020-12-31 09:07:0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董事会一年召开至少两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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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艳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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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艳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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