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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20-12-14 11:51:1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中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的认定:如果父母明确表明房屋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且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则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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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海艳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岳海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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