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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清偿债务后如何追偿

更新时间: 2020-11-24 14:36:3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伙人清偿债务后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追偿,如果协议无约定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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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华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月华律师

宁夏-银川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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