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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车祸公司怎么补偿

更新时间: 2019-10-17 18:02:3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上班路上发生车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害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阶段,与其具体赔偿数额取决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级别。

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残疾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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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桂鑫律师
主办律师
田桂鑫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继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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