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继承> 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 2018-09-26 09:55:5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由于继承法颁布时间较早,并没有对打印遗嘱进行涉及。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人采用打印的方式订立遗嘱。打印遗嘱是否有效,不能直接判定,需要结合打印遗嘱的不同情形进行分析才能判断。

第一、立遗嘱人亲自操作电脑打印遗嘱并签名、署款日期,这种情形应属自书遗嘱,这类遗嘱按照自书遗嘱予以认定。

二、立遗嘱人请他人打印遗嘱并签名,应根据不同情况来认定遗嘱的性质和效力。

如立遗嘱人请他人打印制作遗嘱,在打印件上注明了年、月、日,并由打印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共同签名的,这种情形应视为代书遗嘱,且符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

实践中对打印遗嘱的效力有两种不同态度,有些法院会根据遗嘱人生前实际情况分析判断打印遗嘱的效力,有些法院直接否认打印遗嘱的效力。

因此,在继承法修订以前,建议自己书写遗嘱比较稳妥,避免将来发生争议。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庞娟律师
主任律师
庞娟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综合

23193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