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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协议需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19-11-13 11:02:1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代持协议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公证。如果需要增强代持协议的效力,可以公证。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只要签订代持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代持协议有效。如果只是从代持协议生效的角度来看,代持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

如果想要增强代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自愿申请公证的,也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公证法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张锐律师提醒:实践中,无论是股权代持,还是其他代持,都容易产生争议,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做公证,以避免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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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锐律师
主办律师
张锐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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