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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适用当场处罚吗

更新时间: 2019-09-12 14:52: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吸毒可以适用当场处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62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全国人民常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应给予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刑法总则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章节下,没有规定所谓的吸毒罪。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以上毒品的吸毒者才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吸毒者同时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时构成犯罪;再或者同时构成了其他相关的毒品犯罪时,吸毒者才可能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第八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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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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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涌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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