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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应该履行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 2021-04-12 10:00:31 0人浏览
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应该履行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应该履行的手续如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并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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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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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婷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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