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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完成的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

更新时间: 2021-04-08 08:47:02 0人浏览
由谁完成的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一般由鉴定人完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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