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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确定债权债务要审理么

更新时间: 2021-04-07 09:53:22 0人浏览
破产确定债权债务要审理么
律师解答
破产确定债权债务要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履行的职责有: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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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朕律师
主办律师
薛朕律师

吉林-通化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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