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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更新时间: 2021-04-07 09:53:19 0人浏览
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律师解答
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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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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