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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代通知金是否需要交个税

更新时间: 2021-03-19 08:48:05 0人浏览
劳动合同解除的代通知金是否需要交个税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解除的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代通知金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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