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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能不给孩子抚养费

更新时间: 2021-03-19 08:47:55 0人浏览
哪些情形下能不给孩子抚养费
律师解答
以下情形能不给孩子抚养费:
(1)夫妻双方约定,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双方的约定不得损害子女合法利益,否则无效;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丧失劳动力等情形,导致其经济情况急剧下滑,依法或依约定无需负担抚养费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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