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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判几年?

更新时间: 2021-02-26 09:43:58 0人浏览
中国新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判几年?
律师解答
中国新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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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主任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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