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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1-02-07 11:05:55 0人浏览
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是指担保合同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限在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该约定期限依法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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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小龙律师
主办律师
闫小龙律师

陕西-西安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证券投资、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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