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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裁终局吗

更新时间: 2021-02-05 17:35:41 0人浏览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裁终局吗
律师解答
对于追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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