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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开车发生事故由谁管理

更新时间: 2024-09-10 16:52:11 0人浏览
院内开车发生事故由谁管理
律师解答
院内开车发生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事故办理。
当事人可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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