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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不清楚拖车费如何收取

更新时间: 2024-09-10 16:57:29 0人浏览
事故责任不清楚拖车费如何收取
律师解答
事故责任不清楚,一般不收取拖车费。拖车费由交警大队承担,与认定事故责任无关。
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经通知当事人逾期不领取车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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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荣律师
主办律师
陈岳荣律师

浙江-金华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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