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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不签字对方几天能提车了

更新时间: 2024-09-10 16:57:30 0人浏览
事故不签字对方几天能提车了
律师解答
发生事故,对方不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在检验鉴定完毕5天内即能提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10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签字,有无签字表示是否接收,与提车无关。在检验鉴定完毕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放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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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荣律师
主办律师
陈岳荣律师

浙江-金华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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