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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交警拖车怎么处理的

更新时间: 2024-09-10 16:57:31 0人浏览
轻微事故交警拖车怎么处理的
律师解答
发生轻微事故交警拖车,当事人需要配合调查,存在违章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违章。
驾驶员处理违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前往开具处罚单据的交警大队,按照处罚决定缴纳相应的罚款,在交警开具放车单后,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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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荣律师
主办律师
陈岳荣律师

浙江-金华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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