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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交警拖车谁掏钱赔偿

更新时间: 2024-09-10 16:57:31 0人浏览
轻微事故交警拖车谁掏钱赔偿
律师解答
发生轻微事故交警拖车,责任人需要掏钱赔偿,但是拖车费由交警大队承担,不属于赔偿类目。
属于行政执法范围内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为调查取证暂扣车辆的,调查期间产生的停车费同样无需当事人或车辆所有权人交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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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荣律师
主办律师
陈岳荣律师

浙江-金华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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