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愿意退出股份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08-20
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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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如果是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应当是退伙而不是退股。
按照规定合伙人不愿意退伙,则其他合伙人不能强制其退伙,除非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就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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