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把钱拿走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08-20
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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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合伙人把钱拿走了的,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返还,该合伙人拒不返还的,其他合伙人可以起诉。
如果拿钱的合伙人是挪用了合伙企业的资金,则其他合伙人可以报警处理,因为该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如果达到了相应的标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接受一定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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