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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不开事故证明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8-20 16:03:52 0人浏览
交警大队不开事故证明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交警大队不开事故证明,可以向公安局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投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需要检验的,时间可以加长,同时不得擅自不开事故证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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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荣律师
主办律师
陈岳荣律师

浙江-金华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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